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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4-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贵阳医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附件1

申报指南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我校的科研创新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战略思想,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协调发展,分批择优进行建设”的原则,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和优势明显的重点实验室平台和体系,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全面提升我校的科研创新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申报条件

校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总体定位和研究方向:应围绕《贵州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面向国内外竞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有3个及以上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并且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对社会经济发展、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有重要意义。

2、学术水平:有良好科研工作基础,主持国家级课题3项及以上,科研经费较充足。科研成果显著,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3、学术队伍: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实验室主任是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研究成果显著。学术队伍由9人以上组成,并拥有学术造诣较高、在省内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4人才培养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有比较丰富的本科生及研究生培养经验,培养质量较高,近三年培养3名及以上优秀中青年人才。

5、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和实质性的省内外、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实验室开放程度高, 仪器设备使用率高,满足高层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管理科学有序,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良好,环境整洁。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已经是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在评选范围之列,本次遴选校级重点实验室3个以内。

2、各二级学院(系、部)、附属医院应认真做好本单位遴选重点实验室的推荐工作,严格审查,保证所填写的材料和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3、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一般为3年。校级重点实验室一经确定,学校将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资助,并按《贵阳医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合同书》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满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获得优秀的实验室将由学校优先推荐申报教育厅特色重点实验室、教育厅工程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验收不合格的取消校级重点实验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