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转发如下:(我院截止时间为
㈠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
9月
7日
;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
2012年
7月
20日
至
2013年
1月
2日
。
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01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2次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
2012年
8月
1日
至
9月
17日
;第二次申报时间为
2012年
11月
1日
至
2013年
3月
10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12.8.20
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及省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厅直各单位,省内各医学院校,各有关学(协)会:
根据全继委《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 [2012] 05号)、《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做好2013年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式
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相关信息反馈等使用的是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需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但尚无账户和密码的单位或学(协)会,可按黔医继教办发〔2005〕4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账户和密码。
在实行网上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A4 纸打印),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3年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附件4)。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
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仍未收到打印的申报材料,同样视为无效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在网上进行,项目举办单位项目举办结束后,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6)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附件7)等表格,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签章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201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文字资料申报(手填无效)。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4项。
二、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 [2006]11号)要求,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按照全继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和《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黔医继教委发〔2008〕1号),申报2010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项,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三、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1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 新项目申报程序
1.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仍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省一级医药卫生学科学会和省辖区内的驻军、部属单位等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市(州、地)级以下单位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向所在市(州、地)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申报,经市(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各医药卫生学科分会,按学科向省一级学科学会申报,经省一级医药卫生学科学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按要求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用 A4纸打印。申报新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
㈡ 备案项目申报程序
已举办的2012年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2012年国家级备案项目或省级备案项目),如拟在2013年继续举办,可进行备案项目申报。
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拟申报单位需将进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网上汇报,只有完成网上汇报后,才能进行网上备案项目申报,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
申报201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需提交《2012年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4)、《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5)及项目使用的教材、项目总结、考核试题、项目日程安排和学员名册等资料,参照新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五、项目申报时间
㈠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
9月
10日
;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
2012年
7月
20日
至
2013年
1月
5日
。
㈡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01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2次申报,第一次申报时间为
2012年
8月
1日
至
9月
20日
;第二次申报时间为
2012年
11月
1日
至
2010年
3月
10日
㈢ 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项目的公布
㈠ 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3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3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备案项目时,注意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㈡ 201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分别为2013年元月及2013年5月。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七、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市北街11号附11号,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550001
八、表格下载
有关附件,请登录贵州卫生信息网下载。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4.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5.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
6.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7.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
二○
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