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检测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现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相关部门信息管理员及时将文件下载交部门领导审阅或请部门领导直接上网查阅。
科技处
2012-11-23
CopyRight (c) 2022贵州医科大学 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安康大道6号贵州医科大学 邮编:561113 备案编号:黔ICP备190077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