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把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援黔专家团院士工作站(室)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黔卫计办函〔2017〕119号(科教处).pdf
科学技术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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