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
按照我校2019年度NFSC项目申报时间节点的总体安排,近期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2019年3月5日以前,各学院、附属医院、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组织本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每一份申请书必须附带相关责任人签字的“形式审查明细表”(届时科技处将提供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要对形式审查过程进行记录和小结,附上参与此项工作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名单,以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的形式报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备案。
2、2019年3月6日以前,各申请人完成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和人体实验伦理审查表的签字盖章。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工作在实验动物中心受理;人体实验伦理审查工作在学校科技处或附属医院科技处均可受理(任选一个地方即可)。
3、2019年3月8日9:00至17:00,学校科技处根据各二级单位形式审查的结果,再次组织审查(地点:南校区知雨楼7楼科技处)。
4、有校外合作单位的,请于3月10日以前完成合作单位公章的签章工作。
5、2019年3月13日14:00以前,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对申请书进行最后的修订,完成网上提交,将提交版本进行打印和胶装(核对纸质版与电子版本的编号一致无误)。将胶装好的纸质版申请书(只需要1份)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6、根据学校基金项目审核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14:00,届时ISIS系统上传申请书功能关闭。申请人必须在截止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提交纸质版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12:00。
7、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科技处整理核对申请书。
8、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科技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小会评。
9、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科技处打印项目清单和公函,核对申请书版本号,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书装箱。
10、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上午,科技处赴北京将申请书纸质版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1、2019年3月25日以前,各二级院系、附属医院、实验室根据“2019年申报指标”,进行对照小结,加盖公章报科技处备案。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