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于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申报之前都须进行伦理审查。请各位申请人如实填写《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人体伦理审查表》(见附件),伦理审查的题目必须与申报题目完全一致,避免不需要的重复审核。
一、申请材料
请各位科研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 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人体伦理审查表;
2. 相关审查资料如试验方案、课题标书(复印件)等。要求明确项目中涉及人体试验内容及试验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与危害并附有详细的防治及补偿措施;
3. 受试者知情同意书。
二、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019年3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需签字)一式两份交至南校区知雨楼科技处7-25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1. 人体实验伦理审查工作在学校科技处或附属医院科技处均可受理(任选一个地方即可)。
3.联系人:周雪, 电话 88416075(学校科技处);徐芳,电话:86814581(附院科研处)。
请各位申请人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9年贵州医科大学人体伦理审查表
附件2:知情同意书
科学技术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