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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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贵州医科大学2020年度学术新苗培养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的科研团队、梯队人员结构,为各科研平台提供基础性科研人才,根据贵州省科技厅和贵州医科大学签署的相关协议,特设立“学术新苗培养专项”(有基金号的省级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正式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并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2020年1月1日)。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请项目应是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增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与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相衔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

  3、2019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较好评审意见,但又未能立项的项目,此次评审优先考虑资助。

  4、申请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提交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为鼓励年轻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学术新苗培养专项”从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书中进行评选。

具体安排为:2020年“学术新苗培养专项”拟增加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申报和评审,系统中纵向项目申报中已添加,请拟申报老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将2020年国基申报书初稿(模板见附件)电子版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1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开放。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请人将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到所属单位,由各单位统一于202017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申报清单(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交至知雨楼科技处7-22,由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注:申报书电子版清单发送邮箱:kejichu@gmc.edu.cn,申报书模板统一使用2019年国基申报书模板,申报书模板及二级学院申报清单模板请查看附件。)

项目评审通过后,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410日。学校评审通过的“学术新苗”项目如果最终没有申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当作弃权处理,不予立项。

联系人:柴月娥、郑丹丹

联系电话:88416078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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