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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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科技厅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已发布(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发布申报指南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基础研究计划、省科技支撑计划、省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

二、申报时间

我校系统填报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0时-8月10日24时,由于无纸化申报带来的大量电子材料上传,临近申报截止时间时,可能会因短时间内大量集中申报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等情况,从而影响项目申报效率。请申报教师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提交工作,各二级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各单位申报汇总清单(见附件)发送至邮箱kejichu@gmc.edu.cn。

三、申报方式

l.所有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须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申报。

2.第一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需先在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在管理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需按要求如实补充完善管理员及联系方式、研发专用账建立情况等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第一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个人账号需本人在管理系统自行注册,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3.实行无纸化申报,在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后,无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四、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

2.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不是申报单位正式员工的,须签订有与项目执行期相对应的聘用合同,明确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须提供合同协议或相应佐证材料,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3.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除外)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截止日(8月19日24时),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在研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2项)以上,或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的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新申报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负责人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或申报项目是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实践产生的相关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申报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确认的佐证材料,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5.申报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联合申报要求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上传至管理系统。

五、其他事项

1.填写申请书应注意凝炼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确保项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应明确合理。

2.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

3.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不予受理。附件材料上传后请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材料类别对应错乱、名称错误、缺项少页、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受理、评审。

4.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5.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附件:

1.关于发布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2021年度贵州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3.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4.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5.二级单位申报汇总清单(模板)

科技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