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现将《贵州省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招标通知》转发如下:
我院的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
2012.4.10
贵州省2012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
课题招标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改革开放和省委、省政府决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按照省委宣传部的安排,拟设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2年重大研究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省2012年社科规划重大课题招标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努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二、招标课题目录
1、新形势下贵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路径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新形势下贵州文化旅游业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3、新形势下贵州“三化同步”推进对策研究
4、贵州工业发展高端化、高新化路径研究
5、新形势下贵州减贫摘帽对策措施研究
6、贵州对内对外开放史研究
7、贵州城镇化与公民素质提升关系研究
8、贵州社会治安安全感现状、影响因素及其对策研究
9、贵州后发赶超与加快转型有机结合对策研究
10、贵安新区发展路径研究
11、贵州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研究
12、新形势下贵州完善城镇社区治理结构研究
三、招标课题要求
1、成果质量。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尽,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省委、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
2、研究团队。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应有相关研究内容的前期成果。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研究团队应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有关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结构力求合理。
3、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6万字以上,并附6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4、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从签订立项合同之日算起)。凡延期一年以内完成并被鉴定验收合格的课题,按三等资助经费;凡延期一年以上完成的课题,省社科规划办不再组织专家鉴定。
5、经费资助。每项招标课题资助经费为3—5万元,具体金额按成果鉴定验收等次确定(一等5万元、二等4万元、三等3万元)。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成果鉴定结项后,按鉴定验收等次补拨研究经费。成果鉴定如不合格,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最后视成果质量决定结题。如修改后再次鉴定仍不合格,则不予结题。
6、招标范围。省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
7、课题管理。本《通知》未尽事项,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1〕8号)的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8、课题评审。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社科专家、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第一个阶段为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方式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初评,原则上每个课题评选出两项进入复评。第二阶段为复评。复评采取答辩与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进行。评审通过的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报省委宣传部批准后立项。
9、投标材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招标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一式6份(一份原件,5份复印件)。投标者请自带磁盘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本办拷贝投标申请书电子文本。
四、工作安排
1、4月9日在《贵州日报》发布招标公告。
2、4月30日前受理课题投标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3、课题申报完成后,省社科规划办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知下达后,若当年课题负责人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则不再承担省招标课题。
4、复评通过的课题,由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并报省委宣传部审批后,签订课题立项合同。课题管理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通讯地址:贵阳市广顺路1号 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50002
电 话(传真):0851—5892535
联 系 人:刘洁丽 钟西辉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