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附属医院、实验室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
按照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的总体安排,近期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2016年2月21日以前,各位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将申请书进行提交(提交后,大家的申请书只会到学校科技处的分级管理系统,此次不会上传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后,在线系统会生成PDF文档。请各位申请人将PDF文档打印出来,在2016年2月22日以前交到本院系、附属医院或实验室的科研管理部门。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对交来的申请书进行统计整理,附上申请书提交名单,在2016年2月23日下午交到北校区(北京路校区)药学楼13楼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2016年2月24日下午3:00在北校区(北京路校区)药学楼13楼科技处举行校内申请书初审,届时请相关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参会,对本部门的申请书进行初步评价,遴选出部分申请书给校内外专家做修改辅导。
3、2016年2月24日至25日,请校内专家对相关申请书进行评价和修改。
4、2016年2月26日至27日,请校外专家对相关申请书进行评价和修改。
5、2016年2月28日校外专家在北校区(北京路校区)(具体地址届时通知)与相关申请人进行面对面修改辅导。
6、2016年2月28日至29日,学校科技处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系统将所有申请书退回,请各位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做相应修改。进行形式上的自查(届时科技处将提供自查清单)。申请人将修改稿和自查清单(签名)交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各部门的提交时间节点,根据各部门情况自行规定,但是不能超过2016年3月9日)。
7、2016年3月10日以前,各二级院系、附属医院、实验室组织本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每一份申请书必须附带相关责任人签字的“形式审查明细表”(届时科技处将提供形式审查明细表)。各二级单位要对形式审查过程进行记录和小结,附上参与此项工作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名单,以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的形式报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备案。
8、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学校科技处根据各二级单位形式审查的结果,再次组织审查(地点:北京路校区药学楼13楼科技处),届时请各二级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科的科长参加(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9、2016年3月10日~14日,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对申请书进行最后的修订,完成网上提交,将提交版本进行打印和胶装(核对纸质版与电子版本的编号一致无误)。将一份胶装的纸质版申请书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10、我校划定的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11:00;提交纸质版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下17:00。有校外合作单位的,请盖好合作单位公章;科技处通过网上提交给基金委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下18:00。
11、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纸质版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
12、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科技处赴北京将申请书纸质版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3、2016年3月25日以前,各二级院系、附属医院、实验室根据“2016年申报指标”,进行对照小结,加盖公章报科技处备案。
科学技术处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