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科发(2017)105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具体办法遵照《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每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单位署名不得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得超过10人。对成果所属权及其他问题有异议,并在受理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解决的,不得推荐申报。
(四) 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
二、申报权限
高等学校每校限报5项;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
三、成果表彰
(一)本届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省教育厅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获奖成果将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省教科规划办负责处理并裁决举报意见及其他形式的争议。对有争议的成果,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材料一经送达,不予返还)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电子版);
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证书类材料交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
3.《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相关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1982143@qq.com。
联系电话:0851-88416075
科学技术处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