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计划”科研联合基金项目2025年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金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构建科学研究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高质量推动科学研究实现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进一步为贵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临床专家和基础科研人员搭建科研平台,特设立“先锋计划”科研联合基金项目,优先支持临床医生从临床诊疗实践出发,基于临床发现新现象或诊疗瓶颈,凝练出临床问题背后的关键科学问题,充分利用临床资源,鼓励联合贵州医科大学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共同开展创新研究,为提升临床诊疗水平提供科学支撑。
二、资助项目类别与额度
(一)青年项目
1. 旨在鼓励和支持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青年临床医生和青年学者开展科学研究,项目自主选题,优先支持以临床实践中围绕肺癌、消化肿瘤、乳腺肿瘤、妇科肿瘤、血液肿瘤、泌尿肿瘤、肿瘤支持治疗、肿瘤免疫治疗、儿科呼吸、手术麻醉等领域亟需解决的重要科学问题或实践问题为选题,应有临床研究基础或预实验支持,鼓励融入学科建设。项目资助5万元/项,实施周期2025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申报截止日期前受理课题数不设限,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7项。
2.预期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达到承担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水平;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不少于1篇,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二)面上项目
旨在支持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创新潜力的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以临床实践中围绕肺癌、消化肿瘤、乳腺肿瘤、妇科肿瘤、血液肿瘤、泌尿肿瘤、肿瘤支持治疗、肿瘤免疫治疗、儿科呼吸、手术麻醉等领域亟需解决的重要科学问题或实践问题为选题,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应有临床研究基础或预实验支持,鼓励融入学科建设。项目资助10万元/项,实施周期2025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申报截止日期前受理课题数不设限,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5项。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达到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水平;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不少于2篇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三)重点项目
旨在强化校院及校企的合作,共同培育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科研项目。优先支持以临床实践中围绕肺癌、消化肿瘤、乳腺肿瘤、妇科肿瘤、血液肿瘤、泌尿肿瘤、肿瘤支持治疗、肿瘤免疫治疗、儿科呼吸、手术麻醉等领域亟需解决的重要科学问题或实践问题为选题,应有临床队列作为支持,应有坚实的研究基础支持,鼓励融入学科建设。项目资助15万元/项,实施周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申报截止日期前受理课题数不设限,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3项。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组承担本学科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发表高质量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不少于3篇(其中发表在中科院大类2区及以上的期刊至少1篇)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要求
1.申请人应为贵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新引进全职人员和青年科技人员。申请人应具备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实质性研究工作,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只能主持申请1个科研联合基金项目,同时作为参与人可以参与申报1个项目;本年度无主持申报项目的最多参与申报2个项目。
3.申请人未存在逾期一年未验收的上级主管部门科研项目以及其他违反科研诚信等行为。
4.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须符合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科研诚信、科研伦理以及人遗与生物安全要求等有关规定。
5.申请人不得使用已立项的标书内容重复申报,一经发现,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取消所有由大学推荐项目申报资格三年。
6.申请人应在申请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填写《2025年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联合基金申请书》,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申请人所在二级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签署意见后,按申请通知的要求统一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二)合作研究要求
1.鼓励附属医院与校内各学院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科技人员发挥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开展符合临床工作长远发展的创新性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
2.牵头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项目经费大于50%。
3.临床和基础研究人员共同申报的课题,鼓励有校本部二级单位参与,且校本部职工可作为第二参与人。
四、项目评审流程
1.项目评审遵循公平公正、依靠专家、择优支持的原则,对于初审合格的项目,学校科技处将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对项目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给出评审意见,并提出是否给予资助、修改建议等。
2.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项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强度,正式下达科研联合基金立项通知。
3.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按要求填写《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联合基金任务书》(一式三份),由科学技术处、项目负责人及基金会各执一份,作为项目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逾期不报,且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对合作研究,必须在任务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五、经费管理与使用
科研联合基金项目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其他研究成果均应标注“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联合基金项目”(英文标注为“Joint Fund of Guizhou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否则结题时不予认定。
六、经费管理与使用
基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二级部门务必于2025年9月16日前将《2025年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联合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至科技处项目科1113室参加专家评审,同时将《2025年贵州医科大学科研联合基金申请书申报名单》电子版发至2895670271@qq.com。
八、联系方式
贵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柴月娥,电话:13158041060
贵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1日